2013-11-24 10:15:03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今年6月15日,四川达州三名小孩扶摔倒老太,却被指肇事。近日,该老太痊愈后住到当事小孩家中,要求赔偿医药费。11月19日,在所在镇司法所“大事化小”的建议下,三个小孩家长与老太家人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赔偿老太一部分医药费用。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双方各执一词。昨天,小朋友一方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现已立案调查。老太太一方则称:“我们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誓要讨回一个公道”。(华西都市报)
从南京的彭宇案到天津的许云鹤案,再到今天的三名达州小朋友案件,每一起案件都能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引发网民的热烈讨论。这样的案件一次次的伤害着社会公众的道德良心,让我们在看到陌生老太太摔倒时不得不产生“扶还是不扶”的抉择难题。
曾几何时,助人为乐的普世真理一直是中华民族自我标榜的传统美德;而现在,一个个善良被邪恶压制、道德被谎言绑架的例子,正无情的摧毁着这个优良传统。看到陌生老太太摔倒,有多少人敢“心一横”去把她扶起来?这是我们时代的悲哀,是这个社会的道德困境,不得不让我们反思。
曾经,网络上流传名为《炫富》的微型小说:三人比富,一说“我家佣人都开宝马”,另一说“宝马只是我家运垃圾的车”,第三人说“我天天去扶路边摔倒的老太太”,其他二人立马服输。这是网友的戏谑之言,是对“恶老太行为”的调侃,但却不难看出“恶老太行为”对道德的伤害。把人扶得倾家荡产,是社会的痛;做好事要拿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勇气,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殇。不严惩“恶老太行为”,还道德一片净土,不足以平民愤。
这个社会不能放过冷血旁观者,更不能放过敲诈勒索的“恶老太”。我们需要在法律制度上给予施救者更多的保障,这方面可以学习国外的一些好的做法。例如给施救者豁免权;给见义勇为者以法律的保护;对恶意讹诈的被救助者,轻者应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处以一定的罚金,用于奖励施救者;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敲诈勒索罪论处。对那种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的做法予以坚决抵制,惩恶扬善,还社会风清气正,方能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
“扶与不扶”的抉择折射的是道义的困境,缺乏司法和制度救济,道义只能陷于困境:施善举反遭诬陷、做好事反吃官司逼着我们缩回了本想伸出的援手。不应该让“扶与不扶”再成为一个问题,法律必须给予施救者以保障,当务之急是完善法律制度。
(文/付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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