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3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在笔试成绩加3分。
(3)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5分。
3、考试范围
4、考试时间、地点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2年7月12日到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30办公室(政府综合楼四楼)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qrshj.com)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7〕2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由翁牛特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翁牛特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用人主管部门具体协助配合,对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翁牛特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举报影响招聘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由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报考相同专业不同单位岗位的人员,按相同专业招聘名额统一划定聘用分数线,聘用人员时考生根据公布的单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单位。
九、组织实施
本次聘用考试由翁牛特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翁牛特旗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严格招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旗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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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