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2年6月5日至6日携带报名时打印的《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和下列材料到蒲江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报卫生系统的到蒲江县卫生局人事科),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关于所学专业、完成学业、发放证书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②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③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团委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于2012年6月7日至8日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6月9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按《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处理。
4、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于面试当日下午宣布,并于6月11日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和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科目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为取舍;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成绩仍并列的,则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为取舍。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于面试当日公布。
(二)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成都市人社局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九、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在适当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二)报考面向大学生志愿者的岗位(职位代码:101-1)、蒲江县乡镇公立卫生院43名、蒲江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名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自愿选择确定最终聘用岗位。
(三)被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十、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十一、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028)88550355、(028)88554516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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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