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选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选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sbb.jl.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611139(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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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