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为满足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121名。其中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聘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慈溪生源是指经高考并被录取时户口在慈溪(含宁波杭州湾新区,下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具有慈溪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2年4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部分岗位招聘范围扩大到市外。

  (三)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对象为:经全市统一招考聘用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计算到2012年4月12日,下同),目前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含选拔到宁波杭州湾新区所属村、社区工作的,下同)。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大部分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等学历教育的人员报考,须在2012年4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4月12日至1994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其中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4月12日8:00—4月16日17:00。

  报考者应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仔细阅读本公告后,在相关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17日—20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4月21日8:00—17:00。已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2日12时。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8日9:00至12日10:00。报考人员登录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12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材料分析与写作,满分为15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75分,材料分析与写作75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的,按9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90分的则按平均分划定。

  根据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慈委组〔2010〕34号)精神,对全市统一招考聘用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目前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加分政策。其中对报考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3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包含加分。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考生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港澳、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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