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职位表。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30—16:30
2、报名地点: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22—3339601 3339607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登录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下载或在随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贴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1张、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2张)、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随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提交报考申请,签署诚信承诺,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缴纳考试费用150元。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原招录时所签订协议(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市级“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确认资格后,落实加分政策。加分申请材料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否则视同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于2012年4月18日前,在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注意根据网上笔试公告及时到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