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2007〕35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为县教体局等7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其中县教体局30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名、县直小学20名、乡镇教育8名);县审计局2名(县经济责任服务中心2名);县财政局3名(乡镇财税所3名);县发改委(物价)1名(县价格成本调查队1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名(县产业服务中心2名);城关镇12名(街道办事处12名);县人防办2名(人防执法大队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汤阴县范围内全日制普招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部分专业可放宽到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
2、汤阴县范围内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招本科以上毕业生(部分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普招专科生);
具体条件见附件《汤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专科生及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普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心理健康;
5、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要并经聘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3月16日。
根据汤阴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的招聘计划,对招聘岗位、数量、条件、考试考核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报名办法等内容在汤阴电视台、岳飞故里网等媒体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2012年3月24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a、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同时须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b、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证明信,学校证明信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
c、汤阴县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汤阴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汤阴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d、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审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现场采集人像。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等报考材料再次统一进行审验,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减少聘用名额,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报名考务费。
(4)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72元,进入面试程序者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5)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2年4月6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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