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 掖 市 卫 生 局
张 掖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12年张掖市直部分卫生教育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03号)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计划为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掖市人民医院、张掖市中医院、张掖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1.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39名。研究生8人(病原生物学2人、预防医学1人、药理学1人、病理学2人、护理学2人);本科及以上30人(人体解剖学3人、医学影像学3人、口腔医学3人、临床医学13人<内科学3人、外科学5人、妇产科学2人、儿科学2人、五官科学1人>、康复治疗学2人、针灸推拿学1人、医学检验学2人、精神医学1人、中药学1人、临床药学或药学1人);专科及以上1人(医学影像技术)。
2. 张掖市人民医院18人。博士研究生3人(眼科1人、神经外科1人、心内科1人) ; 硕士以上研究生15人(内科、外科、儿科、眼科、急救、老年病等专业13人、医学影像学2人)。
3.张掖市中医院13人。研究生5人(骨科1人、内科学2人、耳鼻喉科学1人、眼科学1人);本科及以上6人(药学或中药学、中医学或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各2人);专科及以上2名(临床检验)。
4.张掖中学公开招聘研究生1名(英语)。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对象不限生源;其他单位招聘对象为本科学历人员须为张掖市生源;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不限生源地,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必备条件
1.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对象
病原生物学、预防医学、药理学、病理学、护理学专业为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须普通1、2本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人体解剖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学、精神医学专业为全日制本科(普通1、2本院校)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优先。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放射技师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中药学、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药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张掖市人民医院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985、211院校毕业生),具有相关层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张掖市中医院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张掖中学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专业本科毕业),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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