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财会、文秘、计算机、医疗设备维修管理职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5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泉政府网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的,需提交放弃面试确认书,面试人员缺额,在面试前1天,从该职位未进入面试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网上公告。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市卫生局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需要,统一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录用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若不服从分配将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龙泉市的最低工作服务期限为五年;其中定向龙南、屏南、王庄、供村、上东、宝溪等边远山区临床医学、药学职位在龙南、屏南、王庄、供村、上东、宝溪基层卫生院工作服务期为五年,期满后方可调动。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录龙泉市政府门户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公告有关内容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泉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7262228、7262763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 泉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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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