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综合常识60分,涵盖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县情等方面;计算机相关内容10分,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础知识;作文30分,作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范围可参照《安徽省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中未说明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根据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确定,并在报考点公布。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5合成。
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2日(6月20-6月21日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合成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和百分制计分法。
面试人数依同职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体检与考核(含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体检与考核人数依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照《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依照《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中作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因体检与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面试和体检入围人员均通过网站公示3天,拟聘用人员(体检与考核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员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的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领导
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县公安、教体部门协助领导组办公室做好报名、考务等相关工作,县保密部门对涉及保密的环节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63-510257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5102637。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3-5102721。
泾县机关事业单位 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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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