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否则不得辞职,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录用单位,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本公告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加分申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以及公告内容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公告公示栏予以公告,不再采取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敬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37-282230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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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