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 试
本次考调设笔试、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 笔试科目:《申论》。
2.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 领取准考证:2012年4月20-2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通川区人力资源市场(通川区文华街34号3楼)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公开考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中共通川区委组织部、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具体安排及入围名单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通川区人才网等网站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考调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调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2. 在考调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的,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不符合职位条件的。
八、其他事项
(一)考调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考调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考调工作秩序,阻碍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纪、违章者取消其考调资格。考调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为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818—2123822 2155150 2398893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组织部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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