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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报考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厦路市级机关办公区二号楼七楼0727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5月25日至28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2年6月12日前公布,考生通过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2012年7月2日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有缺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于2012年7月4日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7月7日至9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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