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29、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其中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0、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1、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报考区直单位的人员可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报考市及以下机关的到各市相关网站查询或向招录机关咨询。
32、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试题、面试组织方法由自治区统一确定,原则上在2010年5月上旬进行。报考人员可以通过面试公告了解相关情况,也可以向招录机关咨询。
八、关于达不到面试比例职位的调剂
33、如何进行调剂?
对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全区范围内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差(原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保留面试资格,差额部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于3月15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并在此网站报名,未进入原报考职位面试但符合调剂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18日,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6日至20日。3月22日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调剂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调剂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九、关于体检和考察
34、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以及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35、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6、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公务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按《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1〕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能测评四项要有三项达标。
37、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区直招录机关,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组织进行体检。
市以下招录机关按照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组织进行体检。
考生自行到任何医院进行体检的结果,不能作为公务员录用体检的依据。
3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体检能否复检?
可以。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复检,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同意后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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