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的通知
2009-10-21 16:5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四川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网 来源:四川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民生就业,社会关联度高、影响面广,省人事厅针对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部分单位在报考条件设置、资格审查、明确和落实公招责任以及个别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难等问题,研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对有关问题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一、合理设置专业条件。《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拟订招聘方案和公告时,应根据空缺岗位的聘用资格条件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招聘岗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要求。学科专业条件原则上依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的专业目录的一、二级学科门类或三级专业名称规范设置,宜宽不宜窄,表述应准确无误。管理岗位不得设置专业限制,极少数管理岗位确需专业背景的,应按一、二级学科门类或不得少于3个专业进行设置。
二、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通知》重申,各部门各单位应本着对考生、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公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资格审查中,要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以及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把好资格审查关。
三、严肃公招工作纪律。《通知》强调,对公招中不按规定执行引发的考生和社会矛盾,按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妥善处理,切实履行维稳责任。对在公招工作中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人事部令第6号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破解急需短缺专技人员招聘难题。《通知》首次明确规定,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中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予以取消的,再次公开招聘时,同一招聘岗位在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在该次公招中该岗位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川人事厅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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