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报名确认及考务信息处理
(一)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采取网上缴费确认的方式。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不接受现金和汇款方式缴费确认。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优秀社区干部的招考采取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各县(市、区)在资格审查完成后,现场收取考生每人80元考试费,落实专人于1月12日前将报名信息输入到浙江人事考试网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干部招考后台网页,在后台系统考生列表里点击每位考生信息后面的“网上缴费”链接,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或网上银行支付,逐个替考生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将缴费人数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0571-88396652)。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将于1月5日前,告知各地从后台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各市要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考生信息,认真、仔细校对,及时报送,防止错报或漏报。在信息处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相关规则,如遇疑问,应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请各市于1月1日前,将负责管理考生信息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号)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缴费确认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2月2日下发考生数据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各市应用统一下发的考务信息管理系统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并于2月20日前将编排好的考生数据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四)考生自行从“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月26日9时-3月3日24时。
优秀村干部和优秀社区干部的准考证由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落实专人于2月26日—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干部招考网页打印。考生在2月28日—3月1日到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成绩于3月底 公布。
五、试卷预订及交接保管
各市的试卷预订单(附件1)请务必于2月20日前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试卷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邮政车辆运送到各市,2月28日下午2时前各市派专人和试卷押运车(警车)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凭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的介绍信、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各市要严格按照考试试卷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试卷交接、运送和保管工作。备用试卷未经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批准,不得启封,考后单独上交。各市在试卷预订和清点交接过程中,务必要认真、细致地核实试卷科目和数量,确保准确无误。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3月5日12时前,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送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并上报最终考生信息数据。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
各市要成立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指挥班子,并于2月20日前将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各市和经批准在县(市)设置考点的主考和试卷管理人员的名单也同时上报。
七、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各市的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含面向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干部招考的考试费)根据各市报名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3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八、加强考试管理,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
公务员录用考试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社会影响重大。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做好考务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考试万无一失。
考试前,各地要加强对主考、监考、巡视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尤其要做好新设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考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认真维护好考场秩序,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要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并由两名监考人员和主考分别签名。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收缴试卷,收到试卷和答题卡(纸)后才能在考生“准考证”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确保试卷和答题卡(纸)如数收回。各考点的主考必须组织工作人员对监考人员上交的试卷和答题卡(纸)进行清点验收,严防试卷、答题卡(纸)遗失。
各地要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扰乱公务员录用考试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大投入,为各考点配备反作弊设备,严防考试舞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公务员局届时将派巡视人员对各市的考务工作进行检查。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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