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
面试入围考生于6月23日8时-6月26日17时到温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下午。面试入围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中指定时间、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十、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将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县(市、区)选聘岗位计划数的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十一、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应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两项计划”转入人员一并纳入考核。
体检、考核后,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的,其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按选聘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各县(市、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所辖门户网站或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党建网、温州海外人才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培训,由各县(市、区)根据村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由乡镇(街道)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统一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
聘用期间相关待遇等按所在县(市、区)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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