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7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1年1月10日18:00前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合格者,需及时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缴纳和发放)。
4、面试于2011年1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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