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0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报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由雅安市政法委员会、雅安市人事局、雅安市司法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统一于2008年7月17日 18︰00前结束。
面试时间为2008年7月19日-20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雅安市政法委员会、雅安市人事局、雅安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体检结论于体检后第3日在雅安市人事网(www.yars.gov.cn)、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进行公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雅安市委政法委员会、雅安市人事局、雅安市司法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雅安市人事网(www.yars.gov.cn)、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的,以县或区为同一职位考生拉通排名,按成绩排名次序和职位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按有关规定须在基层司法所最低服务满三年,否则不能辞职,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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