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及农村、社区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60%和40%。
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助理员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三科(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om查询),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5%,《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2.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08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举行,笔试成绩于2008年6月3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7月1日—7月6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网上查分,查分结果于7月9日在该网站公布。
(二)加分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