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要求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0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到szkhu@tom.com,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同时请提交包括毕业院校及专业、应届毕业生有无工作经历、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等内容的个人简历(可作为附件发送)。无法发送电子邮件的考生可以电话形式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携带材料
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3.准考证、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资格、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未发学历、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
6.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的原件);
7.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
8.1寸彩照4张。
9.个人简历1份。
缺少上述材料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均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单位统一负担。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我办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组织考察时,如发现考生的报考信息不实,将其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及人员
联系电话:0755-83947639,83940180,联系人:唐昕、胡尊锴。
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二○○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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