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陕西公务员招录3418名 警察职位不限身高(2)
2011-03-26 11:47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权威发布
单科零分者不得参加面试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昨日召开。记者获悉,《办法》对在招考中出现的体检不合格递补、综合成绩并列、职位设置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将从下月起施行。
招考职位禁止性别歧视
《办法》对“录用计划与职位条件设置”作了规定,招考职位条件的设置,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职能、层级和职位职责要求,体现公平原则,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户籍、地域、学历等限制,禁止性别歧视。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在报名起始日7天前,通过省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发布后内容不得变更。
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均能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复审。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得参加面试复审。
面试中将全程摄像录音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刘景明表示,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中落实《办法》,各级部门在面试中要全程摄像、录音,也可邀请市民和考生家长旁听,扩大考试的公开程度。下一步,我省还将对特殊职位报考等内容作进一步具体规定。
考生被取消录用可申诉
《办法》对涉及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异议,规定了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报考者如果对取消其考试资格等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向该机关或上级机关陈述和申辩。新录用人员对取消录用不服的,可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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