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招录职位人员调剂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经市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对本次公务员招录中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行人员调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本次公务员招录中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 二、调剂条件仍按所需调剂职位的招录条件进行。参加调剂人员的本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100分。 三、调剂办法采取自愿报名,按照招录职位报考人员的缺失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调剂人员名单。 四、参加调剂的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参加调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参加调剂的人员,从9月24日-9月27日17时前,按照上述要求,在本次招录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复审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含光路十字西侧300米路北,西安市人才市场富秦大厦2层)进行调剂报名。9月30日,公布调剂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西安市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20日 附件:调剂职位和调剂人数一览表 调剂职位和调剂人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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