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获悉,2009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试阶段,本次考录的资格复审与面试工作统一在呼和浩特进行。现将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自治区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资格复审小组,统一负责资格复审和递补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定于面试的前5天,即6月5日至10日进行。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5月27日下午15:00至31日下午17:30登陆本网站自行下载《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照《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的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生必须本人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程序:按现场指示顺序排队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署姓名的《报名登记表》留给资格审查人;然后持资格审查人签字的《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到指定位置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其中1份《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通知书》留到缴费处。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6月11日至16日进行。
(一)考生须持资格审查人签字,并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和缴费章齐全的《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到,即上午参加面试的早晨7:00时、下午参加面试的中午13:00时前报到,迟到30分钟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200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持院系开具的能按时毕业证明,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的确认章。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扣在学校的,需有复印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非蒙汉职位考生用蒙语回答问题的,必须在《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通知书》的指定位置明确注明后,在资格审查处进行登记。
(四)“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户籍在学校集体户上的考生须复印本人户籍页,加盖户籍管理部门的确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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