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为秦皇岛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的3个岗位、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的4个岗位、市食品化妆品稽查支队的12个岗位和市因公护照受理中心的2个岗位(共计21个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市卫生局所属六家单位的51个岗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生局单独组织公开招聘(部门招聘,有关规定详见《秦皇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简章》)。
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秦皇岛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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