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2月7日消息:我省自1996年实行公务员招考录用制度以来,任何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都必须经过严格考试、公正选拔。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单位为了招录内定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设置了不必要条件,如对非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设置种种限制,其目的是使报考人数减少,剥夺高素质考生参与竞争的权利。
建议:民进海南省委建议,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其报考资格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或人劳部门统一审查,杜绝用人单位审查资格时增减报考条件的可能性。如果报考该单位的所有考生笔试综合分数均不及格,该单位本次招考无效,待下一年度另行招考,以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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