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9年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4)
2009-05-23 10:5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地)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三)录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十二、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终身禁止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
0851-6822450(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
省直监督电话:
0851-6828077(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人事厅监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十三、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十四、今年将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工作,并在部分县(市、区、特区)的乡镇机关开展定向招考公务员试点工作。招考职位和报名方式另行规定。
十五、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省公务员招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一:
贵州省2009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
《贵州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职位报名及外语口译测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三:
附件四:
《贵州省2009年公务员招考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五:
《贵州省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六:《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
详细情况请登录: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gzpta.gov.cn
贵 州 信 息 港:http//www.gz163.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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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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