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1年2月28日(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前寄(送)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2.初选。广东省教育厅选调工作小组按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
3.面试。初选合格者,由广东省教育厅通知面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正式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报名材料
1.广东省教育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获奖证书以及发表文章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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