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6。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机关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笔试设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由遴选机关于开考前3天告知报考者,有关信息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2010年12月8日后,考生可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或各市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各遴选机关将于2010年12月12日前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告知面试人选。
面试前按遴选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需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转任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遴选人员,在本单位网站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的专业要求请参阅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查询)。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并在各市公务员管理主管部门及省、市遴选机关的网站同步转发,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省2010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中 共 广 东 省 委 组 织 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