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通过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sg.gdkszx.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再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见附件4)。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751-8885504、8913771(法院、检察院系统,选调生);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751-8728361、8728363,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办公室0751-8895706(政府系统);韶关市公安局政治处0751-8462367(公安系统)。
附件:
6. 广东省韶关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三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