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见附件4)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请各级人才交流机构等相关单位在报名期间要组织人员加强值班,热情为广大报考者提供优质服务(联系电话:汕尾市人才服务办公室0660—3371376,陆丰市人才交流中心0660—8821147,海丰县人才交流中心0660—6600122,陆河县人才交流中心0660—5517638,城区人才交流中心0660—3295386,红海湾人才交流中心0660—3436880,华侨管理区人才交流中心0660—8254400)。
本公告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cn)或2010年3月 4日的《汕尾日报》。
附件:
5.汕尾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请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登录下载并按A4纸规格双面打印此表后带至报名点现场拍照确认)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事局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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