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设区市及以下机关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相应招考职位中公布。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八个部分。书记员和法警职位的报考者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视为专业科目合格,免于考试。

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3、笔试时间:所有报考者于2009年1月19日上午8:00-10: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上午11:00-12:00考相关专业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下午2:30-5:00考《申论》试卷。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09年3月9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含“专门职位”),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测评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招录机关从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

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报考者的体能测试按公安类体能测试的程序与规定执行。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各设区市人事局的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由招录机关确认,并及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由此而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A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在相关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达到该科目的合格线后,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3、凡经批准进行专业笔试的职位,均须在《招考简章》中公布其专业笔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重。除上述公检法职位外,其他有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如果专业笔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需要调整,须先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4、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2009年1月5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9年1月5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报考省和各设区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报考县(区)、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6、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公共科目)、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申论成绩排列;若笔试、申论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责任编辑:admin)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