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需注意的有关事项
此次公务员招考的招考范围分为以下五类:
(1)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0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1年合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其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3)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
(4)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1年应届毕业生。
(5)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1年应届毕业生。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联系人:张文杰、王阔蕊、龙海涛
联系电话:89368307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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