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报名资格确认
1、报名和报名资格确认按照《北京市市级机关201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中共党员;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以上文化程度,经济、金融、管理等专业毕业;
(三)年龄一般应在30岁以下;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七)现任副科级或以下职务。
(二)考试和业绩评价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部署,通过北京市人事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完成资格审查工作,4月份进行笔试,市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咨询电话:6519.1349。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jld.gov.cn)上发布公告通知,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核查报考人员身份,实施监考。
2.面试:
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员和遴选职位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遴选的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业绩报告等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业绩评价:
面试人选对现实工作情况撰写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遴选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业绩评价。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考察和任用
总成绩排序后,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机关根据遴选人选笔试、面试、业绩评价、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决定选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