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三)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由各招录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分,可作为录用参考依据。

  (四)考察

  1、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人选。

  2、由各招录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纪检组负责抽调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原则性强、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组成考察组,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认真考察。

  (五)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自治区监察厅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

  由考录领导小组从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7天。自治区人事厅和自治区监察厅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公示期间,凡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自治区人事厅再次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和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被录用的人员,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总结,招录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已担任领导职务和享受非领导职务待遇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手续,之前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退回原单位,并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电话:0891-6822095

  附:1、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07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招考计划

  2、西藏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度公开考录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计划

  西藏自治区人事厅

  2007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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