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09:51:5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般应当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服务单位,了解其在基层的工作表现和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以及考核等情况;对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一般应当到就读的高校和服役部队深入了解学习和服役期间的表现情况;对于报考工人农民职位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甄别、准确认定其务工务农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未明确具体工作单位的,由市(州)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作出安排。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人员原则上回现任职所在县(市、区)安排。从第一书记中考录的人员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原则上回帮扶所在县(市、区)安排。
(三)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录用的公务员,在招录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其中,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时间计入最低服务年限,截止录用为公务员之日按月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四川省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86740101、60662620。
2.为提高网上报名效率,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下载《四川省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按照《〈报名信息表〉填表说明》(附件3)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或考试机构在报名网站或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定网站上公告。
4.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5.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1.四川省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四川省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31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FE1AD8F0E064AE15B5F571DBDDE33C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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