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4 16:40:4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宜兴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对年龄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计算方法不变。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相当于本科学历。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9.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
2023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202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于2023年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①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留学于2021年、2022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②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1年3月3日至报名结束前已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③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2022年3月3日至报名结束前已退役的。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本公告中的考试与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ixing.gov.cn/rsj/)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请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考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以及照片上传不符合规定、缴费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清晰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请考生注意检查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
2.审核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原件到现场核实确认)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建议考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核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者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五)报名时,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与本公告一并公布的《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并按其中规定进行报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9050-9051岗位除外)。
各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考试内容互不相同,专技其他类和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岗位具体岗位类别及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考试范围详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9050-9051岗位单独组织专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另行发放。9050岗位专业笔试内容:锡剧的历史、曲调、表演形式等;9051岗位专业笔试内容:锡剧的历史、曲调、乐理知识等。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研究确定的各类岗位的合格线确定,低于合格线的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对拟参加面试(含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等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
(1)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于2023年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4)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
六、专业测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员,专业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9063-9066岗位将在面试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为:新闻写作能力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公布。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9050-9051岗位除外)。
9050-9051岗位单独组织专业面试。9050岗位专业面试内容为:锡剧经典折子戏表演、身段步伐组合;9051岗位专业面试内容为:自选曲目演奏、自选锡剧曲目演奏、现场视奏。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考生总成绩(9050-9051、9063-9066岗位除外)。9050-9051岗位按专业笔试成绩占30%、专业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9063-9066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按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察要求等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考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等岗位有关人员,还要按照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十、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新录用的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作满5年后方可调动。
十一、递补
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第八点“总成绩计算方法”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二、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招聘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ixing.gov.cn/rsj/)上公布。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0-87985125;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0510-87986221。
十四、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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