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5 14:11:3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殡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弥补人员不足,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天津市民政局所属殡葬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第一殡仪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5998号。主要职责是提供殡仪服务,殡葬法规宣传,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骨灰安葬服务,丧葬用品服务。
(二)天津市第二殡仪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睦泽路16号。主要职责是提供殡仪服务,殡葬法规宣传,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骨灰安葬服务,丧葬用品服务。
(三)天津市第三殡仪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宁华道13号。主要职责是提供殡仪服务,殡葬法规宣传,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骨灰安葬服务,丧葬用品服务。
(四)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红桥区北辛道20号。主要职责是提供殡仪服务,殡仪应急服务,殡仪社区服务,骨灰撒海服务,国际运尸服务。
(五)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东侧(外环线内)。主要职责是在天津寝园、天津憩园和回民公墓提供墓地安葬为主及多种形式的骨灰安葬服务。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殡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和人社部发布的专业目录。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解聘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于2023年2月15日起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s://mz.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上发布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6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1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3月1日9:00-16: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3年2月27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六、考试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殡葬领域各工种综合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殡葬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与技能。满分为100分。
2023年3月16日9:00开始,考生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2023年3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7日17:00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为45元。
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2023年4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
七、体检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s://mz.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中,若有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新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提供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届时不能提供所需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见《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殡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招聘监督电话:天津市民政局 022-2341261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十二、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s://mz.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进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2023市民政局工勤.xls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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