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9 18:44:5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
3.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和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信息表》
(3)《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报名时上传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新郑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5个学科面试以“讲课﹢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其中讲课占40分,实际技能操作占60分。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同一岗位在多个面试室面试,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时,如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名单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方面。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不再进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新郑市内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不一致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不服从分配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是新郑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考试纪律,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方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新郑市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371-62685957
(五)招聘期间,考生应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遵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招聘考试各个环节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届时将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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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
2.《面向在职教育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
3.《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 |
4.《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
5.《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
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新郑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nzheng.gov.cn/gsgg/660406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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