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4:36:53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阿克苏政府网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其中:
(1)阿克苏地区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生源是指在当地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当地考入各类高校的人员,此类毕业生须提供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等);新疆生源按上述同类要求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2)在阿克苏地区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3)驻阿克苏地区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4)阿克苏地区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阿克苏地区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阿克苏地区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6)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7)在岗协警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工作按照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5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当次面试所在面试考场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地区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3.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3日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指定其它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4)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公安部门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考察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组织实施。经考察政审不宜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阿克苏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见附件5),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考察表》、个人档案报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直事业单位。
考察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公安部门将考察结果报地区公安部门汇总后将考察结果报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省公务员考试笔面产品推荐↓↓↓↓ | |||
2024公考 面试礼包 |
2024省考 面试课程 |
2024面试 职位保护 |
2024面试 红领培优 |
相关内容推荐:
报名条件?
岗位选择?
笔试科目?
面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