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 11:21:1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设在于都县,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于都县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评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于在10月16日在于都县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yudu.huiqicai.com)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人数不核减。
(三)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前资格审查由于都县人社局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另外,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0月19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于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详细地址:于都县城长征广场东路6号行政服务大楼五楼)
3.资格审查须持资料:
(1)考试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7)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等各类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5.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于2020年10月23日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和于都县人事考试管理平台公布面试递补人员名单,递补对象携带上述面试资格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6.缴费及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用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仅参加了笔试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于都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咨询电话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6335459
六、监督电话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8992189
七、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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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原标题:赣州市于都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0831
文章来源:http://rsj.ganzhou.gov.cn/gzsrsj/c100244/2020-08/31/content_0c06d15c15084ad297b5f4edfeef84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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