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31 11:36:1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平遥县人民政府
4.考试费用: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转为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
6.防疫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环节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出示“健康码”绿码。
报考人员在报名等其他环节时须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注明学位获得情况)、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并询问未落实工作单位情况。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等相关材料或与报名时一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在平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遥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 0354--5627812
监督电话: 0354--58123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0年8月28日
原标题:平遥县党群系统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pingyao.gov.cn/xwzx/xwzxgsgg/content_167980
↓↓↓↓2024年省公务员考试笔面产品推荐↓↓↓↓ | |||
2024公考 面试礼包 |
2024省考 面试课程 |
2024面试 职位保护 |
2024面试 红领培优 |
相关内容推荐:
报名条件?
岗位选择?
笔试科目?
面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