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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甘肃招录消防员的公告(3)

2020-08-13 16:59:59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2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目录见附件4)、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2.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3.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4.“退役士兵”类报名考生招录不足的,可从其他两类考生中按总成绩递补,“退役士兵”不向其他两类补充。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1年的入职培训。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义务。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因个人思想、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入职培训主动申请)退出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等相关经费,并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急管理部、省级应急管理厅(局)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省监督举报电话由应急管理厅(局)公布。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投诉电话:0931-7608189

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7608193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咨询电话:0931-5150143

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咨询电话:0931-6132231

附件1.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附件2.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

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原标题: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xfyzl.119.gov.cn/cms/page/5c122c3fc0534585b5d2135f3b27ec76.html?id=d74e55c4a0284b0381a8dfe8145bb0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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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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