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1 15:39:38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嵩县人民政府
五、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安排在嵩县县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确定为八级职员,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九级职员;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 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才在嵩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算起。最低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嵩县,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已发放的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三)优先提拔使用。服务期内应在分配单位工作,原则上不能借调。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四)为引进的人才发放安家费5万元,在5年服务期内每月随工资平均发放。由于县人才公寓房源紧张,本次引进人才不统一安排住房,在最低服务期内,每月另发放1000元的生活和住房补贴。
(五)纳入县管人才队伍。引进的研究生可纳入嵩县县管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5年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嵩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每年至少发放3000元人才津贴。
(六)发放“一卡通”。嵩县县委人才办为每名引进人才制作并发放嵩县引进研究生人才一卡通,实行“一卡通”服务。①持卡可无限次免费游览县内景区;②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③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1000元左右标准);④持卡可享受正常公休假以外的休假待遇,原则上省外每年两周,省内每年一周;⑤持卡人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⑥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七)配偶随调。引进研究生的配偶愿意一同来嵩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
(八)保险政策。及时为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由嵩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信息发布
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人才网、嵩县党建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联系电话:0379-66312380 16638867518(仅收发短信)
八、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疫情期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和面试、体检等环节,考生需佩戴口罩,配合进行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等。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嵩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王水军(嵩县司法局副局长)、贾学文(河南凯光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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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
原标题:嵩县2020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songxian.gov.cn/zhengwugongkai/gonggaogongshi/2020-08-10/15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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