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4 16:16:2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
9.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6日9:00至8月29日9:30期间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2.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定于2020年8月29日(周六),笔试地点:昆明市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持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公开选调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须粘贴个人照片,蓝底免冠小一寸) ;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5)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1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方面意见原件,需加盖出具部门的公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组织人事部门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8)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1份;
(9)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所在单位及报考职位)。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笔试成绩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选调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作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人选统一公布。
(六)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选。若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统一公布。
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等情况,结合考察进行审核打分,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核定。
(七)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20%确定。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统一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公开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时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出现档案中重要材料不全或者记载不清楚等问题,且考察人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不得作为拟选调人员。
2.体检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考察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研究决定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管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如经面试考察等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思想作风、实际能力素质等现实表现与选调职位要求有较大差距,可取消该选调职位。
(十)公示
拟选调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一)调动任职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公示结果,向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报送相关材料,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重新确定职务职级。选调到呈贡区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从正式调入我区之日起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跨区调动或参与省、市相关部门公开遴选或选调。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公务员主管部门通报。
(四)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委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如果放弃选调的,须在面试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呈贡区的选调。
(二)未尽事宜分别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7490235(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咨询电话:0871-67477110(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871-67490176(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委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纪检组)
监督电话:0871-67479108(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委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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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公开选调 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mrcjob.cn/wpage/shtml/p_201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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