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0 17:36:4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未达到3:1的,按2:1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骨干人才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分单位、岗位)确定面试人员。
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弃权须报相关书面材料于考前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以及达不到招考指标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选)聘名额,招(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选)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竞争比例开考。
(2)面试内容、分值及考试总成绩计算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财务”、“财务审计”岗位只进行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其余岗位除音、体、美岗位及需测试书法的岗位外,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即:说课)和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体、美岗位及需测试书法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即:说课+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分值:专业技能测试(即:说课)60分+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40分;音、体、美岗位及需测试书法的岗位面试分值为:专业技能测试(即:说课)30分+音、体、美、书法专业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40分;“财务”、“财务审计”岗位面试分值为: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100分。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包括社会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内容,说课以本专业教材为主要内容。面试时间为:“财务”、“财务审计”岗位:结构化面试10分钟;其余教师岗位:说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财务”、“财务审计”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其余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知识、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为:结构化面试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2),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的“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人选须由本人携带简章规定的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4)各1套到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会议室(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栋5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时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不再递补。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见附件5);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见附件5),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九龙坡区政府公众网站(http://cqjlp.gov.cn)以及“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县)或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选)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1968952、15802306128(区人力社保局)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1968919、023-61968952(区人力社保局),023-68780244(区教委),023-68782642(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 @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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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九龙坡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2020年九龙坡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15年下半年修订版).doc
原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qwsrc.com/webSite/ZXGG/RDQP/html-1742/18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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