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7 18:32:5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公开考试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公开考试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考核加分
考核加分工作由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
(四)最终成绩合成
随军家属公开招聘最终成绩按公开考试成绩与考核加分分值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公开考试成绩×0.5+考核加分分值×0.5。
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加分得分值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池州市双拥办统一组织实施,池州市人社局配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军分区政治处、池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315999(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566-2032391(池州市双拥办)
0566-2023221(池州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6-20880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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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原标题:2020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池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srsj.chizhou.gov.cn/News/show/437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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