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9 11:30:31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新疆人才网
(四)体检
体检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政治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能(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塔城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七)培训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个月,集训期间自行退出或考核不达标者不计发工资。经培训及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八)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塔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合计4221.63元/月,缴纳“五金”1395.29元/月(其中单位缴费1016.56元,个人缴费378.73元),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实发2826.34元。
2、学历工资:高中、中专50元/月,大专100元/月,本科200元/月,研究生300元/月。
3、取暖费:工作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一次性发放取暖费1700元。
4、工龄工资:对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50元/年的标准递增工龄工资,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享受该工龄工资递增。
已聘用人员由塔城市消防大队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冬季、夏季),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调剂
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视岗位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通过政审、面试(技能)、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各单位工作任务
(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1、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市人社局)
2、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试题命制。(市人社局、消防大队)
3、负责组织面试分数汇总、公示。(市人社局)
4、负责组织体能测试、驾驶技术实操考试(市消防大队)
5、负责拟聘用人员政审工作。(市人社局)
(二)市纪委监委
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命题、面试考官、体能测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
塔城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1日
原标题: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hr.com/News/40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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