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15:27:1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三、变更抚养关系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所以,此案受害女童生母张某某可以依据第二项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民事诉讼。
监护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撤销监护权是与变更抚养关系容易混淆的一项制度。
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如下: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针对近年来虐童事件多发的情况,小编认为应该着重发挥法律尤其是刑法的作用,从严从众打击,切实发挥刑法的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还“祖国的花朵”以健康、安全、充满阳光的成长环境。
例题
1. (单选)下列选项中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是( )
A. 于某经常殴打其亲生女儿
B. 王某冻饿其父亲,并且有病不给治疗
C. 李某强迫其养子进行超体力劳动
D. 某幼儿园的教师经常针扎幼儿手背、耳朵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要不同点是犯罪主体是否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ABC项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均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构成虐待罪。D项幼儿园的教师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单选)下列关于批捕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时应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B.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C.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和将被拘留的人继续拘留
D. 公安机关将被逮捕人逮捕后,应当将被逮捕人在24小时之内送看守所羁押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A项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说法错误。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B项正确。
C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故将被拘留的人继续拘留说法错误。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故应当将被逮捕人在24小时之内送看守所羁押说法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3. (单选)下列不属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的是( )
A.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B.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C.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D. 侵害未成年人子女拥有的财产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ABC项属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D项不属于。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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