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5 09:24:38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乌苏市人民法院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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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4月21日)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2.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4月24日)
1.体检当日由乌苏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4月27日-28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六)公示与录用。(5月1日-5月5日)
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七)培训。(5月上旬)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乌苏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本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地点:乌苏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5.报名咨询电话:0992-8538178。
点击下载>>>
原标题:乌苏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ws.gov.cn/zwdt/ggtz/content_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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